关于公开选拔所长助理的通知 浙江省激光智能装备技术创新中心 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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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选拔所长助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

2025-3-19 15:47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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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

人力资源部

为进一步优化管理队伍结构,激发年轻干部队伍活力,提升科研管理效能,经研究决定,面向研究所(宏加工所、微加工所、激光器所)公开选拔所长助理各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

一、岗位职责

(一)协助所长处理日常行政、科研管理工作;  

(二)负责综合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工作,督办重要事项落实;  

(三)参与制定研究所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;  

(四)牵头或协助完成专项调研、项目申报、对外联络等工作;  

(五)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。 

二、选拔条件

(一)需全职在岗,工作积极向上;

(二)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;  

(三)业务能力突出熟悉本所科研方向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、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;  

(四)学历与资历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上一年度考核B等及以上;  

(五)群众基础良好。团队意识强,群众认可度高。

三、选拔流程

(一)报名推荐(3月17日-3月20日)  

采取研究所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,填写《浙江省激光智能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干部选拔推(自)荐表》(附件1),经研究所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。  

(二)资格审查(3月21日)  

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,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。 

(三)综合测评及组织考察(3月24日-3月25日)  

人力资源部根据候选人数量,组织竞聘演讲或民主测评等方式,全面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,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。

(四)主任办公会审定

主任办公会依据书面考察材料确定拟聘人员名单。

(五)公示与任命

人力资源部根据主任办公会会议精神,在中心内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,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正式聘任。  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选拔过程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接受中心监督;  

(二)对公示有异议的,请填写《公示异议审查表》(附件2),提交纸质稿至人力资源部; 

(三)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。  

 

附件:  1.浙江省激光智能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干部选拔推(自)荐表 .docx

2.公示异议审查表.docx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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